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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院期间医院未作相关检查死了谁之过错?医院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家属告知医院患者左下肢肿胀,医院只作CT检查;期它检查单开出医院让第二天作(星期一)作并告知是轻微病、让家属留一人。患者是5月11日上午12:37分住院,医院就给患者挂吊瓶9:00左右点滴打完患者吃过晚餐睡觉12:00左右自行起床上卫生间零晨3:30分家属发现患者己死亡,家属找医生、医生进行抢救4:00患者死亡、医院说院方无责任,让家属作尸检并让家属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请问谁之错?

医疗纠纷 2018-10-19 20: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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