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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父亲联名买的房子,现在我父亲想去掉他的名字,可以办赠与么?房子是贷款的 未还清 产权不超过5年 。我想问一下这样情况该怎么办,如果可以办赠与,怎么收费的,我爸爸跟我份额分配可以做到多少,怎么尽量减少费用。另外我丈夫名下还有一套房产 会有影响么

房产纠纷 2018-10-21 0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决产权房的纠纷,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来处理。
    首先,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其次,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房产赠与要怎么办理?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 房屋买卖是取得产权的一种途径,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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