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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现在养父母均已去世,留有一套房产。该房是养父过世后,用养母工资买下的房改房,原为我们一家三口居住,现在产权人为我养母一人。 有几个情况需要说明: 1、养父、养母均为二婚,第一次婚姻在解放前; 2、养父第一次婚姻亲生子女情况无从知晓,从未见过;养母有一个亲生儿子、一个亲生女儿,但都在外地,从未照顾赡养,他们也口头表示不要房产; 3、我的领养证明早已丢失,只有户口簿上显示是养女; 4、养母去世后已被销户,户口簿上只有我一人,为户主; 现在我想将房产证改为我的名下,我之前也咨询过南京这边公证处的办事人员,但是需要提交我养父母的档案、身份证明等材料。由于我养父是12年前去世的,很多材料都已经无法寻找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如果公正办不了的话,那不知道去法院行不行?还有就是办公证或是去法院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我听人讲这个费用好像不便宜,恳请指点!

其他 2011-06-20 07: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户籍处调取你养父的户籍信息资料,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协议,公证处一般不会公证,可以通过法院提起遗产继承纠纷,根据实际继承人及有无放弃的情形等处理,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跟律师联系,帮助处理。
  • 比较难办,至于费用,可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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