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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本人工伤赔偿事务由公司在社保局办理,可是两个月过去了,还没有反应,我可以去社保局查询个人的赔偿进度和赔偿金吗?还有赔偿金是直接打到我个人银行卡还先给公司,然后从公司拿呢?谢谢了!

工伤赔偿 2018-10-21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伤的问题,需要确定如下问题:
    1、单位是否为您上工伤保险
    2、单位是否为您申报工伤
    3、以上问题确定后,为认定为工伤后,劳动部门会委托鉴定机构给您做伤残等级鉴定,最低的等级是十级,您的情况要看鉴定结论。
    4、伤残等级确定后,您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后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医药费、营养费等。
    二、劳动合同 单位应当在您入职时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

  • 1、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纠纷。如果当地已经开展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和医疗保险,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的,劳动者可提出补缴全部社保费。具体缴费时间按照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到离职之日至止计算,缴费工资基准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计算,缴费比率按照当地的规定和企业性质确定。
    仲裁和法院一般都认同社会保险不受60天仲裁时效限制。还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没有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此期间也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但是按照国家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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