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在街头买了盗版光碟书籍,是否也侵犯了版权?是追究制造盗版的人法律责任,还是追究使用盗版的消费者的责任?还是两者都要负责?那为什么国内没看到有关追究消费者的案例?

刑事辩护 2018-10-22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具体要看你贩卖盗版光碟非法取得的金额大小。
  • 版权即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 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