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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感情了,可以离婚吗?分居一年。

离婚 2021-05-14 13: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分居两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前提条件:其一是夫妻自愿离婚,且已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其二是双方均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是系在中国内地办理。
    你与丈夫若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符合前述条件,则可到你的住所地或丈夫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
  • 分居四年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是可以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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