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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老家被国家有偿推倒后,可以在原住宅基地重建吗?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房产纠纷 2021-05-16 22: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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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符合条件的可以转让

  • 一、如宅基地已被收回,在原宅基地上建造的方式应为违章建筑,对外出租合同无效;第
    二、如已不具备使用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宅基地,收回宅基地本身没有补偿,地上房屋应给予适当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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