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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说我和工厂没有关系,该怎么办?

仲裁 2021-05-21 15: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人说你必须现在和厂里签定劳动合同,才能和厂里有劳动关系,这样说本身对你是有利的。你现在无须证明什么,只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后工龄就可以连续计算。
    比什么证明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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