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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21-05-23 0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性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性补偿金的双倍。
  • 要支付。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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