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卖方一方不能到场,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用短信方式把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座落、价格、委托某某房产、同意出售此房等事项写明,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还要在添上什么事项?

房产纠纷 2018-10-25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
    ”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理人未出示委托书签订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房主在一个月内不进行追认,买卖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用)
    ××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琼中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