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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算在年假规定的“工作满一年”的时间里面?例如我2014年7月14入职,试用期6个月,那么我到2015年7月14是否可以享受到5天年假?还是说试用期6个月不包含在累积工作满一年这个条件中?

合同纠纷 2018-10-26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年以上,是包括三年的我国法律的以上是包含本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试用期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您的咨询说的不是很清楚。第一,3年期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的。第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就可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对于工资,用人单位是应该支付的。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就支付工资等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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