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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企业,作为收购方,要交股权转让所得税吗?如何计算和申报

股权转让 2018-10-26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 如何操作普通股权收购,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 (一)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企业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应当在当月(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这是股权转让中的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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