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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1下,我结婚以后户口迁到男方家去了,但是因为我父亲过世所以原籍地户口销户了,现在我离婚了,可以把户口换回原籍地吗?

离婚 2018-10-27 1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的程序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离婚之后户口迁回村里,仍然是村集体组织的一员,而土地是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个重要要素,成员理应获得相应权利。  所以出现离婚妇女户口迁回原籍,不给平等的待遇,一般建议通过协商解决。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举报(上级机关,如镇、县解决)、诉讼(起诉到法院)解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性的土地权益。
    这严重违反了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保障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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