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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已经签订合同。定金没交给卖方,交给中介了。现在不想买房了。定金能要回吗?

房产纠纷 2018-07-02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故此,所谓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依照民法理论,定金具备四个特征,即从属性(即从属于主合同)、实践性(必须真正实行方有效)、预先支付性以及双重保护性(即不论哪一方违反定金合同,都有相应地惩罚)  在了解了什么是定金之后,我们接下来再看看如何签订一份有效的二手房定金合同。
  •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 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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