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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公司上班搬家具把腰扭了,企业报工伤事故只给了两月的医疗期,而我都还没好,以后我只有请病假,病事假数最多可请几个月,病事假的薪水是怎么给呢?如同这类状况企业有木有支配权与我消除劳动合同书

医疗纠纷 2021-06-17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职工病假工资怎么计算?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解释: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如果职工请假过长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具体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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