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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在之前公司上班,老板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让我姐姐回家休息几天,后来就一直不说话了(变相的炒人),我姐姐有好些天都在家里等公司消息,结果老板一直没有说过让回去,后来姐姐找了一份工作,因为要生活。等到要发工资的时候,去问老板那里领工资,结果一推再说,先是说工资没有算出来,让去一次又一次,最后我给他们老板打了电话,他们老板才给的,但是工资没有给完,说是最后两天没有上班,所以扣我姐的全勤奖,可是没有上班是老板不让来的,再起却要扣奖金。另外一个就是,清明节放假,公司没有休息,说是双倍工资,领工资时问的时候,老板却说什么双倍工资,没有,后来再打电话要工资,他却骂人,说是打电话打扰到他了,被骂后心里很不是滋味,特别生气,求帮助,我该怎么办,真是气不过……

劳动纠纷 2018-11-01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赔双倍工资。但不少劳动者疑虑:这一条款到底该如何执行?自己该怎样举证?  “劳动者可用工资条或人证举证,或找监察部门到用人单位查证。
    ”该法把举证义务交给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是签了劳动合同,就得拿出合同来,上面应有劳动者的签字;如果拿不出来,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举证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双倍工资,就属于拖欠职工工资。
    ”按照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拒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封账号、扣车、扣款。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因此,在出现工伤的情况下,员工仍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并且进行合理的休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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