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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问题。我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刚满,企业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补偿。企业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企业应该赔偿多少?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好,我有个问题。我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刚满,企业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补偿。企业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企业应该赔偿多少?我应该怎样保护

劳动纠纷 2021-06-25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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