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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不动产和特殊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抵押合同自以当事人申请之日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219页)问题一是:如果债权人已经获得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的受理单,但是没有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部门的理由是:抵押人夫妻双方还要补交一定的费用,如果补完费用就可以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债权人认为,现在债务人也就是抵押人失踪无法联系。请问现在债权怎么办。问题二是,此抵押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理由是债务人有其他案件,主要为承租人承租设备进行保证担保,标的70万元,查封的时间是在抵押物办理抵押后6个月,请问该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 2018-11-02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抵押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三、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  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1、凭证式国库券  
    2、国家重点建筑债券  
    3、金融债券  
    4、AAA级企业债券  
    5、存单等有价证券  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借款人在信用社借款时,你和你老婆自愿提供担保,并签字,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借款人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6、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7、另外还有两个人也是作为保证人担保,如果也是连带保证责任,你们在承担相关责任后,可以要求另外两个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以及可以起诉借款人归还你清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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