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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失业了,去领取失业金,但因为原单位不肯给我办理那张-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而不能领取。原单位的理由是辞职一年多了,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都给你了,现在没有义务再帮你办理了。而且我去了几次了,跟她们也解释清楚了,还是不肯,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02 2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或者中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开具证明,十五日办理档案、社保的转移手续,违犯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由劳动者本人在用人单位处拿。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连同工资结算一起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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