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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珠宝店做店长,在公司工作3个月,在12月22日左右,店铺里调回一件27W的钻石戒指到公司,发现戒指的钻石损坏,公司在没有做任何重新打磨的情况下,商品部预估损失约为3.2W左右,公司承担70%责任,店铺所有人员承担30%责任,按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及工作时间长短来划分的责任,员工对于这份责任划分的协议提出异议,因无任何证明是店员工损坏,也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损坏,公司运营部经理分别会谈了2次,第一次都不同意赔偿方案,到1月20日(合同每月工资在20日之前发放,如遇周末顺延)工资一直都没有发放,问公司经理,公司发了一份公告给我们,内容是因为发生货损事件,在协商未果前,请相关部门暂时不发放员工的工资,等结果出来以现金方式发放,当时我们像公司催促发放工资,运营经理叫大家回公司谈赔偿金额,在谈判的过程中,公司以不发放工资为前提,最终迫使其他同事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赔偿,我和另一位员工不同意,公司依然在这个月的工资里扣除了赔偿的金额,理由是其他人都同意了。目前我和另一位同事要求全额发放我们12月的工资,公司不同意,请问这样怎么解决呢?

合同纠纷 2018-11-04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
    (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三)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四)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五)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 关于工资的发放时间的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形式是怎样规定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例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工资的发放如何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节假日加班工资有哪些规定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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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都不同意赔偿方案,最终迫使其他同事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赔偿,我和另一位员工不同意,公司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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