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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原单位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已经于本月7日到期,在之前的上月下旬单位相关两位主管口头通知我做到下月7日就可以了,因为这是单位的决定;于是在本月1日也因单位主管人事员的要求我及其跟我一样被单位终止合同的同事每人写份辞职报告(我的内容是因合同到期辞职),当时考虑到单位及负责人已经口头答应我们有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可拿,就写了。可是我把辞职报告提交上去的数日后就被单位告知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写了辞职报告。而其他同事却完好无事,拿了经济补偿金和工资。我感觉被骗了。最后单位给了我两张证明书,有意思的是里面均没写到因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导致合同终止,内容分: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上写着“2012年8月份因合同到期,经单位研究决定终止其劳动合同。”;在失业证明书上,因“非本人意愿”与本单位脱离劳动关系上打着勾。另外,我通过与上月口头通知我的单位主管电话中得知,叫我做到8月7日是由单位直接决定的;也通过与主管人事的人员电话联系中得知,为什么当时叫我们写辞职报告,因为“1.按照劳动法规定,2.不写辞职报告就没有工资(经济补偿金她没明说)可拿。这些通话我都有录音。其中在上月主管口头通知我做到8月7日的时候有其他同事在场。请向相关专业人士为我解答以下几个问题:1.我可否在仲裁时要求单位的主管和人事员跟我对质吗?2.如果他们否定话,可以拿出我跟他们通话时的录音作为证据吗?3.也不知道单位给我的两份证明书是不是可以作为“非本人意愿辞职”的佐证?4.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时,除了要出示单位给我的两份证明书和劳动合同外,是不是也要我的证人出面和出示录音证据?5.如果单位没话说承认有过错,但是拒绝在调解书或者仲裁书上签字和发给我经济补偿金,说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单位(有侵犯职工权益,本人注),那样的话,是不是调解或者仲裁无效呢?我应该怎么办?6.辞职报告提交给单位的话,是不是出于个人原因还是非个人原因,不管是否有佐证(人证、无证也好)都可以认定职工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和工资了吗?7.如果单位以写了辞职报告或者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本单位为由,来拒绝支付职工的工资的话,应该怎么解决,是调解还是仲裁呢?

劳动纠纷 2018-11-04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 第一:如果您主动辞职,您将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雇您,您可以获得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第二:即使您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您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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