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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辞退员工(年前已辞退).答应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但一直不给。现在想按劳动法要求全额赔偿,可以吗?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啊

劳动纠纷 2018-11-04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4种情形: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必须符合四十一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公司可不可以辞退因病不能上班的员工,  
    一、因疾病辞退职工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解除患病职工的劳动合同,应提前3O日通知。如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1个月工资。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享受的医疗期也是试用期内的,所以医疗期满时,时间虽然已超过试用期,若本人身体仍不符合录用条件,须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应按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按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等规定办理。  
    二、因疾病辞退职工保存合法证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即由用人单位证明患病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上班工作”,如果单位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  因此,用人单位在管理中应注意细节,应将患病职工的治疗进程建档跟踪,患病职工本人要求继续请假的申请书及有效医生病假证明等书面材料,用人单位要妥善保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46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按照本法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47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1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补偿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8条、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之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核算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综上所述,根据司法原则劳动者享有如下权利
    1、要求用人单位补缴1年零10个月的社会保险
    2、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单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限1年零10个月的经济补偿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4、如果对方不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发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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