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之前要买的房子父亲替我交了定金并签了定金合同是写上我的名字画的是他的指纹,现在我由于家庭出些意外不想买那房子了,想要回那定金,那合同是否生效,我是否能拿回那两万定金呢?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1-06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的效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 定金看情况来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基本种类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
    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4、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
    5、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第四和第五种可以退回。
  • 关于定金要回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