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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工厂搬迁我在工厂干了一年零十个月还有一个多月合同到期 律师您好,工厂搬迁我在工厂干了一年零十个月还有一个多月合同到期,请问我不去新地址有经济补偿吗?合同上没有明确标注工作地址,只写了工作地点本公司所属和所有子公司,要是有补偿是怎么算的?还有我们一年加班1000多小时合法吗?我们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的,加班费是按照基本工资除以21.75给的合法吗?请假超过三天就扣全部工资除以21.75

劳动纠纷 2018-11-07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条中加班费金额约定不明并不一定违法,加班费可以结合具体工资的基数进行计算。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关于工资工龄怎么算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工龄工资是计时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费、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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