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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工作到17号,公司裁员,我工作了8年,上个月工作的这几天有工作年数的工资吗?公司不支付工作年数的工资是合法合规的吗?发了普通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8-11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不仅对裁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对裁员的程序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裁员并非是企业想裁就裁的。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仅限于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至于裁员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搜索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如果我们在公司工作十天辞职是有工资的,是否计算工资,需要根据当事人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天数进行确定,每工作一天就会有一天的工资,公司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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