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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同事的工资是年末结算的,年薪制度。每月支付她月薪的80%,20%是年末支付的。但是,同事怀孕了,怀孕期间不仅支付了基本工资。需要支付她20%的工资吗?

离婚 2021-08-15 18: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如下:
    1、产假: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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