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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工作了10天左右,肘关节脱臼了。去医院的医生也只受伤一个月就脱臼了。活动状态比以前差。工厂没有说赔偿,也没有去医院再检查。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8-16 08: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在工厂受伤索赔的需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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