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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在XX的生活公司员工,遭受销售市场及经营方针危害,很低迷。2021年三月初逐渐与集团公司相同种类的另一个公司合并,大家如今企业的职工许多都不愿意划入到另一家企业,我想问一下下,这一能够明确提出赔付规定吗?你好,我是一家在XX的生活公司员工,遭受销售市场及经营方针危害,很低迷。2021年三月初逐渐与集团公司相同种类的另一个公司合并,大家如今企业的职工许多都不愿意划入到另一家企业,我想问一下下,这一能够明

综合法律 2021-08-18 12: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企业合并法律依据及程序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之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控股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B企业,即是说合并双方,只是A取得了B的控制权,A能够对B的生产经营作出决策,但B仍然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
    2.吸收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即A取得了B的全部净资产,并将B的资产、负债全部并入自己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B企业法人资格消失。
    3.新设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C企业,即使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取消,重新注册建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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