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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原来租了一家商店。租赁合同在我们签订后,由于家人手不足,暂时把这家商店交给亲戚,每月支付一点使用费。但是,最近半年一直没有支付费用,我们多次要求失败后恢复使用权。但是,他们坚持不归还,恶意伤害了我的家人。我该怎么办?你好,我家原来租了一家商店。租赁合同在我们签订后,由于家人手不足,暂时把这家商店交给亲戚,每月支付一点使用费。但是,最近半年一直没有支付费用,我们多次要求失败后恢复使用权。但是,他们坚持不归还,恶意伤

损害赔偿 2021-08-20 0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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