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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工地上班,两个月前,钢管掉下来把脚趾弄骨折了,老板只给1000/2000,这样合理嘛?这是骨折,双方私聊解决不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也怀孕八个月,现在都没钱去检查了,谁能帮帮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12 2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建筑工地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X光片和X光报告、出院记录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如果负责人推说没钱不给的话,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 是否是工伤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认定。您方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自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要求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1年内您方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且由于各地的社保政策不同,具体的工伤认定程序、赔付情况等问题,您可以到当地的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可以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实际医疗费花费、误工情况等要求单位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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