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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厂里强制要求加班,每晚到十一二点,有时还到两三点,不加班就罚款,合同上写的每天只能加班一个小时,可是厂里说厂里都按合同办那厂就不用开了?辞职也不批,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13 0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加班是自愿原则,不可以强制加班。另外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在离职当天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日数结清工资。在实际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曾经收到过你的辞职通知从而认定你自离而克扣工资。
    劳动者可以以邮寄或EMS等方式邮寄送达辞职通知、保留回执作为已经寄送通知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追讨欠薪,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20.92天。
  • 你应该收集用人单位领导不收你的辞职申请书的证据。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挂号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申请书〔切记:要好好保留邮政挂号收据作为证据〕,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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