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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间内被辞退,工资该如何计算?我在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于2015年7月13日与学校签订了自2015年7月13日到2017年7月13日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学校说辞退我,请问工资该如何计算?

劳动纠纷 2018-11-13 0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发放工资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劳动者也有权利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关于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解答如下:【1】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算?可以参考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2】每天工资:2100元/
    21、75天=
    96、55元【3】两天工资:
    96、55元X2=
    193、1元【4】单位发错了工资,给你少发了,你可以去找单位。【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6】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第一条除外》在试用期被辞退,要给你经济补偿。按照第46条,第47条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就是给你补偿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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