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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私企上班,一个月最多只能休息二天,超出就扣工资,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已经工作了6年,请问如果自己辞职的话企业需要给予补偿吗?有点话怎样补偿?

劳动纠纷 2018-11-13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公司没及时给员工加班工资,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以为只要推脱到两年的期限就可以不用在支付。这种想法就是大错特错的,员工们也不要被公司误导了,其实,公司每找一次推脱的理由,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那么实际上的诉讼时效就是到最后一次推脱的时间后才又算起。
    当然了,要是发现公司一再推脱的,建议也就别相信对方的言辞了,还是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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