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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逃逸,交警开了事故证明,证明对方逃逸,但人社局还是不给认定工伤,说证明上必须得注明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行,请问这种情况真的无法认定工伤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13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自己出差途中且是工作原因驾车受到伤害,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自驾路线和时间并非出差必须,就比较难了,因为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管理部门认定,且由他们报销费用。
  • 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不,  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显然,员工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是算工伤的。  延伸阅读:出差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有如下鉴别:“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故出差途中发生车祸,符合《办法》中“因公外出,工作原因”的规定,结果也造成了比如骨折、丧失劳动能力等严重的伤害,可以根据《办法》认定为工伤。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十五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十五天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在7日内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该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单位和受伤员工。  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作的工伤认定不满意,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上一级社保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四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任一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车主将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如果车主的车没有安全隐患,外借时审查了借用人的驾驶证。
    车主尽到了外借车辆时的注意义务,不用承担责任。否则,只要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就要承担与之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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