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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优先权购买权被侵害

合同纠纷 2021-08-24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优先承租权,一般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我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相关规定,所以优先承租权并不是一项法定权利
  • 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践中,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厂房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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