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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中意外受伤,公司不仅不给掏钱去医院,反而让员工自己回家取钱看伤,说是以后会报销!可是这以后就是一拖再拖,始终推辞,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8-11-13 2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来看,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在一定的程度上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在全部工资费用的1%,单位缴纳的比例是在1倍之上的。员工在连续12个月购买保险之后,就可以享受到保险的待遇了。
    在遇到工伤事故当中,就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申请索赔了,而具体的工伤意外险赔偿标准是根据公司和单位签订的保险协议上是可以看到的。工伤意外险赔偿与工伤意外保险怎么赔偿?如果企业只加入了意外伤害险,就要自行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等级鉴定流程流程: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你好,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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