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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6年1月9号跟组长请假回家过年,但组长没让我写请假条,现在我来厂里上班,老板娘说我是自离,不肯帮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14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 老板如果不发工资的,可以申请仲裁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每个地区都有。申请必须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提出时要交书面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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