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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末按规定收取物业费,并收业主的滞纳金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1-16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滞纳金,但你可被要求按合约付款。滞纳金是指逾期未缴税款或者按还款期限偿还贷款的金额,加上一定比例的滞纳金。这是税务当局或债权人对逾期的当事方实施经济制裁的措施。
    延迟支付具有法律、强制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资格,是指迟延支付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支付,个人和其他企业、团体无权私下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
    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现在就是花点钱,让你住的环境和你房子将来的升值空间加大。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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