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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单位工作了7年,没合同,现在要给我签劳务派遣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1-17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没签合同的话,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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