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工厂上班每天工作十个半小时,总放假休息,每个月都上班都不超过20天,除星期六星期天,但每月工厂确要扣176多小时,这样工厂做法符合劳动法吗?

劳动纠纷 2018-11-18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3.根据《劳动法》第
    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需要按照下列情形向你支付加班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加班时间都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每月休息两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不给加班费,严重违法。
    6.你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工作28个月,应当支付
    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7.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
    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劳动法》规定每天只能加班1个小时,有特殊情况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天,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小时,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身心健康。指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8个小时以外的时间。而且必须支付劳动者
    1.5倍的加班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孝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