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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破产后债务清算和非破产程序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清算 2021-09-17 2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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