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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父母在国内,两个子女中有一人户口在香港,可以继承国内财产份额吗,将来办理继承是否有麻烦?

继承 2018-11-20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子女的财产父母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子女有权继承,前提是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办理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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