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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正常支付我的社保。如果该单位在后期正常补足社保,我是否可以解除与该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单位没有正常帮我缴纳社保,如果后期单位正常把社保补齐了,我还可以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9-28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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