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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多,孩子马上两周岁,丈夫经常对我实施家暴,最严重的一次用椅子打我的头,经常浑身淤青,现在我想马上离婚,但是孩子他不给我,我怀孕后就一直在家没有工作,生下孩子照顾孩子,他对孩子不怎么管,经常下班回家吃完饭就玩游戏,一玩就是四五个小时,365天都玩,我离婚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儿子跟我,别的我什么也不要,如果给他不利于孩子成长,他父母也家暴。我想得到帮助,我已经走投无路,谢谢。

离婚 2018-11-22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的孩子遭遇家暴可以报警。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人员会迅速到达,制止家长的施暴行为。同时采取相关措施,对未成年呢人进行妥善处理。
    寻求庇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未成年人因遭受到家庭暴力,使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可以到寻求社会救助。每个地级市都有这样的安置站,临时照管未成年人。
    所以,儿童确实遇到严重家暴的时候,公安等部门以及他的亲友,都可以为了申请这样的帮助。
  • 丈夫家暴,应该向司法机关进行求助。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由于提问者遭遇家庭暴力,法院会支持其的诉讼请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家暴离婚孩子一般是判给 没有暴力行为一方,除开母亲身体不适2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十岁以上听取孩子意见,两个孩子的话通常双方各一个,当然个别原因视情况而定。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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