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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公公买的房子,只写老公一人名字,继母有权分房产吗

继承 2018-11-25 0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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