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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可是对方是外的的 和我的不在一个地方 那我是不是要起诉 就必须去他的户口所在地去起诉吗

离婚 2018-11-26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 若协议离婚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起诉离婚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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