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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婚姻生活近十年,女方一直对男方不存在爱情,但育有一8岁大的孩子。现女方找到婚外爱情,并心甘情愿为对方怀孕,并反复多次和丈夫沟通离婚,丈夫一直不同意。现女方想通过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请问资深的专业律师,胜算多少?财产怎么分割?因为没有爱情,女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所以不存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另外,近期丈夫对妻子有实行家暴的行为,请问,该如何保护女方?

离婚 2018-12-04 07: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时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均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如果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 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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