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同学的奶奶今年快八十了,得了癌症,手术后身体虚弱.意识也 不清。两个儿子也孝顺一直在照顾,女儿以照顾为名接 走,并找人见证立下遗嘱,还录了像,也不知道公证了 没有。他的爷爷生前有口头遗嘱,也有见证人进行了财产分 配,请问他的奶奶立的遗嘱有效么,怎么做才能认定遗嘱是 无效的。

继承 2018-12-04 2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进行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对下列事项应当注意: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
    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七、最好是自书,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书写,签名;如不能自书,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遗嘱人宣读,且打印人要在遗嘱上签字确认,要拍照或录像。
    八、代书遗嘱由律师书写,由立遗嘱人、见证律师、其他见证人签名
    九、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的身份要在录音中有体现。
    十、出示财产相关证明文件
  • 遗嘱见证书一般有律师遗嘱出具,具有法律效力遗嘱见证程序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程序:(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
    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