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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请求尊敬的民您好!我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后,关于我被骗的3000虽然他给我写有借条,他的行为仍然构成了诈骗罪.构成了刑事犯他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请尽快立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追回我的被骗的钱.十分感谢!理由如下:诈骗罪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他以借为名义,骗取000元钱,侵害了我的财产所有权.符合诈骗罪的客体要件.(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元为起点。作为诈骗实施行为人,徐佩来借钱前后从头到尾所说的全是假话!1.我在原单位工作时,曾经对他比较信任.但是借钱他隐瞒早已不在原单位做的真相,而欺骗我说还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以此来骗取我对他的信并编造要给我介绍好工作的谎言,以此,使我对他感激,为了感谢我还送他3件真丝衬使我产生错误的认从而最终实现他诈骗我财物的罪恶目的!2.在骗取我对他的信任&我对他感激的基础他虚构出和他一起送货的司机路上出车祸,撞人的谎言.然后以此为由张口问我借钱.并说周六(42一定还..本来车祸我想比较紧还很好心的问到底需要多少钱,他装模作样的打了电话,500有没我说借了给他.行骗得手1个小时后,又过来说钱不继续来行又骗了我500.总共诈骗了我3000元钱.综上,他的行为包含了构成欺诈行为的全部两个形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且诈骗金额超过了司法解释的数额较大000.因此他的行为&骗取金额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徐佩来,50多岁,实施诈骗行为时精神正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符合诈骗罪的主体要件.(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他是直接故意的,利用我对他的信任以及编造的给我介绍更好的工让我对他感激并更信任,以此为诈骗的前提条件,进一步将我套编造司机撞人一利用我的好心,达到非法骗财的目最终骗取我3000元钱,他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主观要件.三、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徐佩来首先是通过隐瞒前早已不在原单位工作的实情,并编造给我介绍好工作,取得我对他的信任,然后编出司机撞人,急需钱给人看病&赔偿的谎言,并最终骗取的我钱他骗到钱之后,马上溜了,再也没有跟我联系我给他打电话,总是找借口拖延,到了还款根本就没有还并继续编造谎言欺骗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还我钱!他借钱前后,所说的一切话全是假的,编造的谎言!他现在是无业人员,单身没有也没有收目前应该是在祁连山路北方停车场附近的一0元钱1晚上的小旅馆里住.虽然给我写了个借条,从表象看貌似合法的借贷行为,实质却是诈骗行

合同纠纷 2018-12-05 17: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诽谤罪构成犯罪,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知识经验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去认定。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诈骗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罚方式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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