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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位截瘫的广州女性,当初他说不嫌弃我残疾,会照顾我一生一世,不会和我离婚,我才嫁给他的,结婚后跟随他住到他父母的家里,但他父母要求我把房子装修了,才给我搬进去,我无奈只好花了几万把房子装修把全屋的家私电器置办才给我迁入户口!12年的婚姻到现在他反悔有外遇了要坚决和我离婚,还要我马上搬出他母亲的家,12年来他不去工作,家里的东西和他妈妈的医药费,以及在他身上所花的钱,都是我父母给的,因为我相信他当时很多没有叫他写欠条,离婚后我可以把这些钱要回来吗?房子虽然不是他个人的,是他母亲的,当初结婚时花的钱能讨回吗?我不同意离婚他要起诉我,要赶我走,我爸妈住处是上2楼的,我残疾我爸妈抱不动我上去,他家住地下的,我可以出入自如才能照顾自己!请问法官会判我要即时搬走吗?我是残疾人也请不起律师,现在只觉得很迷茫和无助,难道我得不到补偿还要睡大街吗?请律师帮帮我这位苦命的残疾人!谢谢了!

离婚 2018-12-0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
    子女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老人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劳动者向公司索要工资,但如果你没有合同没有欠条,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银行工资账单、工作证、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资条、请假条、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交易中买方要注意资金安全和中介公司的诚信度。买方要和卖方、中介签订完善的存量房买卖三方合同,合同中约定中介机构要督促卖方在买方还贷后必须尽快办理过户。另外,为了买方的资金安全,卖方可向买方打借条,借条中要注明买方的钱是借给卖方还贷用的,还完贷款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自动转为买方支付的房款。
    交易过户完毕后,借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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